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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[紅包禮金一身腥] 


 


2008/11/19 郭健二         


這一段日子因為馬英九的[暴警.戒嚴],寫了幾篇令我心情沉重的文章,今天換換口味,寫一則趣聞,讓大家輕鬆一下,11/12 自由時報的一則社會新聞:     ( 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8/new/nov/12/today-so1.htm )







紅包3600嫌少 娶媳辱友判拘役


〔記者余瑞仁、吳仁捷/綜合報導〕一場婚宴、3600元禮金,竟讓數十年情誼的同窗翻臉,雙方更對簿公堂!40年同窗 email反目

桃園縣一名周姓男子去年底與女兒前往台北市晶華酒店,參加丁姓軍校同學娶媳喜筵、包了3600元禮金,丁某認為周的禮金不敷成本,寄送電子郵件給周與其他16個同學,痛斥「樹沒有皮、必死無疑!人不要臉、天下無敵!」等,周某光火提出誹謗告訴,桃園地院昨天依譽妨礙名譽罪將丁某判處拘役40日。


批不懂做人道理


丁某越想越不甘心,去年1129日以電子郵件寫著:「我知道很多朋友會包大禮他是唯一知道底價的人,還故意包3600元,似乎擺明就是要佔便宜!其實我虧600元也沒什麼了不起,但『樹沒有皮、必死無疑!人不要臉、天下無敵!』這種人連基本做人的道理都不懂,還要幫她『周XX女兒』作媒,豈不害人?」這封信不僅寄給周某,其他16名同學也都收到。


周某收到信件後,氣急敗壞向警方報案對丁某提出誹謗告訴, 並以電子郵件一一回覆丁某及同學說,「丁某強調包多少都沒關係,幾經考量,個人覺得不論在君悅,在圓山,或在自家門前辦桌,沒什麼不一樣,一律一人參加2000,兩人參加3600…」。


妨害名譽 拘役40


檢方偵辦時,曾努力撮合雙方和解,周仍堅持提告,檢方最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。法官審理時,也一度送請調解,丁某也一度表示願意宴請周某與收到信的同學並當場道歉,但周不接受,法官只好於昨天做出判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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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這一則新聞真是合乎[茶餘飯後]的談論話題,原本是(喜事)一件,卻變成社會版的(笑談),當事人雙方都變成(苦主),我看完新聞之後的反應是:


這咧世間真是『一樣米飼百樣人』,我們這個社會甚麼怪人、怪事都會發生,不過這些奇人異聞也給我們一些生活樂趣,讓我們在[痛心疾首]的政治環境之下,還能『堅強』的活下去,所以我先要謝謝這位[錙銖必爭]的丁教官,謝謝他給了我輕鬆的一天,也讓我可以提供出來與大家分享。


有人說:[看報紙是最好的消遣],真是有道理,我已十多年未曾走進電影院看電影消遣,風靡全台灣的[海角七號]至今還沒看過,平日看報紙已夠我[消遣娛樂時光]了。


其實辦喜事,會注意到禮金,也是人之常情,只是不要過分[見錢眼開心中爽]而忽略了朋友之間的情分。


多年前學校有一位同事娶媳婦,他老在辦公室發牢騷:[娶媳婦辦喜宴請客,都要了錢(虧錢)]


同事感到很奇怪,一般十人禮金的金額都會超過一桌的菜錢,怎麼會了錢?


他的回答是:[親家來了幾桌,收的禮金都不夠付,我吃虧]


同事們聽了心裡很不爽,你親家的菜桌錢跟我們何干,結果我們幾位『心有戚戚焉』的老師,有志一同的包了600元而不出席他的喜宴,讓他 [每人包賺600]


事後他還語帶責怪的對我們說:[都是老同事了,怎麼都不來參加]


像這類斤斤計較禮金的人,他們只注意到 (禮金),而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---[情誼]


關於喜事宴客,我體驗過一件事,或許可以給大家做個參考:


平常在學校上課,女老師的穿著都很樸素,但在喜宴上看到每一位都打扮得美美的,有一位女老師在宴席中說的一段話,給我深刻的印象,她說:


『為了出席今天喜宴,早上10點就出門(做頭髮)11點回家著裝打扮,12點前出門赴宴,運氣好12點半開席,一直吃到2點半離席,回到家已是下午3點鐘,一天的時間去了大半』。


這一段喜宴中的(閒話),實寓有(箴言深意),值得我們思考。


換言之,每一位參加喜宴的賓客,除了禮金之外,還「費時、費神」來[共襄喜事],其中是有一分[情誼]存在的。


因此當我們看到親友們盛裝光臨喜宴之際,不是應該很誠意的向他()們說一聲:[感謝光臨]?


至於一味計算[禮金],只見鈔票不見情分的人,這種喜宴不去也罷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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