爆炸現場,斷垣殘壁,四死三十八傷,


怵目驚心,慘不忍睹!




 





這種如手榴彈的煙火,在市區加油站附近儲存,


運輸煙火貨車,在人口密集處趴趴走,非常恐怖。





 






633----四年前騙過一次,現在又要重施故技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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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朱立倫是五股爆炸案的[受害者]?



郭健二 4/30/2011      




【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】【爆炸案引怨 朱立倫:市府也是受害者】




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:【許多公共造產,包括道路、交通號誌還有學校都被破壞,市府花費很多物力、人力救災和災後重建等,所以市府也是「受害者」】。




 朱立倫當過桃園縣長,現任新北市長,此次爆炸涉及的縣市,正是朱立倫先後擔任首長之地,如今發生438傷的慘劇,朱立倫不檢討自己施政督導不週,反而搖身一變成為受盡委屈的「受害者」,演出一齣[官場現形記]現代版。




用一個簡單的比喻來凸顯朱立倫的卸責之辭-----




一間學校經常有學生翹課到校外惹事生非,校長卻視若無睹,結果學生在外闖出大禍,校長竟然對外發言:【學生外出都沒有請假,在外行為難以約束】,朱立倫正如這個校長都是在狡辯推卸責任。




朱立倫平日對行駛桃園與新北市的運輸煙火貨車,不曾作嚴格路邊攔檢,讓不定時炸彈在公路到處趴趴走,爆竹大禍發生,就急著找藉口躲責任。




所謂【炮竹業者上路之前,並沒有申請運輸車輛通行證】,根本就是倒果為因的說辭。




校長領導無方,學生經常翹課,既然翹課不受處罰,學生又何必請假?】。




同理----【政府既不在路邊攔檢,炮竹業者又何必自找麻煩,申請運輸車輛通行證呢?】。




有關「爆竹煙火管理條例」還有一條很可笑的條文:




【高空煙火施放人員,必須經訓練合格,領有證明文件的專業人員,且須在施放前5天申請施放許可】。




我家附近有三間廟宇,最近(媽祖生),幾乎是天天煙火沖天,鬼才相信放高空煙火的那些人是:【訓練合格,領有證明文件的專業人員】




撰文至此已近午夜,外面依然有人放鞭炮煙火,明顯已違反環境安寧法,日前看電視新聞,從南到北都有人和我一樣,對於鞭炮煙火的破壞環境安寧,危及生命安全,頗多怨言,但在[民俗文化]的大帽子之下,執法者有法令卻不依法取締,任令少數人霸凌多數人,讓一般百姓只能徒呼奈何,無法平安平靜過日子




台灣各地時時都有人興高采烈的燃放鞭炮煙火,而在不同的地方也隨時都有人因製造或儲存鞭炮煙火,被炸得粉身碎骨家破人亡,悲劇年年上演,政府卻無心改善,這就是台灣的[煙火文化]




台灣四座核電廠若遭遇地震海嘯,台灣人將死無葬身之地;




而四處趴趴走滿載煙火的貨車,則隨時會當街爆炸奪走人命。




面臨天災人禍,台灣人卻毫無恐懼,顯得冷漠不在乎,【勇敢的台灣人】可不是喊假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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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聽到他說這句話 令人吐血兼吐痰 李毅清


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1/new/apr/26/today-o3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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